本报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,从3月1日起,下调北京固定电话初装费和移动电话入网费标准。其中一部市区固定电话初装费由现行3600元降为1000元。其他邮政电信资费标准的调整按国家计委、信息产业部文件执行。
据悉,市区由现行3600元一部降为1000元一部,远郊区县县城由现行的2600元一部降为1000元一部,远郊区县农村地区由现行1500—2000元一部降为500—800元一部。同时,现行各种优惠办法停止执行。住宅用户同址安装两部以上固定电话的,从第二部起不再收取初装费。在大幅度下调固定电话初装费的同时,装移机综合工料费标准调整每部电话220元。接收用户小交换机初装费,市区、远郊区县均按调整后电话初装费标准减半计收。
移动电话入网费由现行1500元一部并可上下浮动20%(联通可上下浮动30%),降为1100元一部,联通还可在此基础上下浮动10%,为1000元。
北京市物价局表示,要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、乱收费行为。各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。乱收费行为将要受到有关部门严肃查处。